国家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污染
本刊讯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在全国组织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活动日程安排:4月份动员部署、5月至9月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督查、
12月总结。
据悉,活动会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
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其中会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查清
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
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
整治将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
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
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同时,此次整治活动还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
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
和生产能力。据悉,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会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