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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年内不安排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2010年20期 发行日期:2010-05-25
中国三年内不安排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本刊讯  5月13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公布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
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煤炭资源产地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不顾生态
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现代煤化工工艺技术仍处于示范阶段的现实,不注重能源转化效率和全生命周期能效评价,
盲目发展煤化工。传统煤化工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30%,在进口产品的冲击下,2009年上半年甲醇装置开工率
只有40%左右。目前煤制油示范工程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煤制烯烃等示范工程尚处于建设或前期工作阶段,但一些
地区仍盲目规划现代煤化工项目,若不及时合理引导,势必出现“逢煤必化、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
    《意见》提出了煤化工的产业政策导向。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
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化、电石项目。综合运用节能环保
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
方式,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稳步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意见》强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尽快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传统煤化工在能源
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区域内的传统煤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
评通过后才能受理和审批。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化工
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原则上不再批准扩大产能的项目,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
   
    编辑点评:我国是世界排名第一的煤化工生产大国,传统煤化工产能过剩问题非常突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
大的煤制合成氨、煤制甲醇和电石生产国,并且是唯一一个大规模以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的国家。传统煤化工产品
已明显过剩,其中甲醇产能过剩50%、电石和焦炭产能均过剩30%以上,14个煤炭大省目前都在上煤化工项目。新
型现代煤化工需要具备充足的煤炭资源、水资源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条件,同时还需要有成熟的技术作为支撑。因
此《意见》的出台,对于破解煤化工产能过剩的症结,鼓励各级部门结合中国国情和各地实际,采取更加科学和稳
健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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