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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惹争议 低碳燃料标准制定全面启动
2010年24期 发行日期:2010-06-22
新能源汽车惹争议 低碳燃料标准制定全面启动
  本刊讯  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
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
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工作。根据《通知》精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车能够得到补贴。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
“上路”已为期不远。但同时,纯电动汽车是否“低碳”的争论也成为此轮新能源汽车热议的焦点之一。

电动车是否“低碳”要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尽管纯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几乎是零排放、零污染,但目前我国的电力供应结构却是失衡的。截至2009年
底,我国火电总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74.6%,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仅占25.4%。
因此,许多业界人士认为,如果电动汽车的电能主要源于火电的话,就没有达到减排的效果。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日
前也坦言:“目前我国的发电方式是否能促进新能源汽车减排,现在账还没有算好”。
  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低碳交通项目官员康利平进一步解释:“‘电’已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引入到汽车能源系统中,
它与传统汽柴油相比是否更低碳,不能仅考虑车辆排放,而应从燃料生命周期的角度全面考虑。其中,发电原料、
发电技术、输送距离、充电模式都将影响‘电燃料’的碳强度,即使电动汽车在行驶中几乎为零排放、零污染,但
综合燃料上游生产及下游应用,电动汽车的减排效果并不尽相同。因此,‘电’作为一种车用燃料不能简单归类为
低碳燃料。”但是,电动汽车将温室气体排放从移动源转化为固定源,随着未来温室气体捕获技术的应用、可再生
电力比例的提高、电动汽车技术和应用模式的不断成熟,未来温室气体排放也将不断减少。

两项“低碳燃料”国标制定草稿将报批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的陈亮博士指出:“要摸清家底,开展交通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
排放评价,首先要具备一套标准的评价方法学。”据悉,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中粮集团等
七家单位共同研究起草了两项“低碳燃料”国家标准。其中,《交通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价原则和要求》
已经完成了广泛征求意见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中;《交通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审核》处于标准起草阶
段,有望于7月初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两项“低碳燃料”国家标准草稿计划于8月前报批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这
两项国家标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评价交通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也可以帮助各级政府决策部门根据评价结果
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低碳燃料的研究工作从定量角度对如何降低碳排放做了有益的探索,提出了思路。
同时,还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对当前的一些热点作出判断,不能说开发的产品是低碳的,就认定整个产业链就是低碳
的。

发展“低碳燃料”需适合国情
  低碳燃料的概念已在世界许多国家中达成共识。为了支持低碳燃料的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标准和
优惠政策鼓励低碳燃料发展,并制定了目标。由于平均燃料碳强度与燃料种类和来源、燃料生产技术、燃料结构等
关系密切,再加上其他国家一些替代能源技术并不一定能在我国推广使用,国内替代燃油的技术标准尚不统一,因
此,我国不能直接效仿国外低碳燃料的发展模式,需要制定适合国情的“低碳燃料标准与政策”。目前“低碳燃料
标准与政策”项目主要选择广西木薯乙醇、黑龙江玉米乙醇、厦门废弃油生物柴油、山西煤基甲醇、内蒙古煤直接
液化油等五条主要样品燃料链进行分析。(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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