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互利 两岸石化产业共谋发展良机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本刊讯 6月29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重庆正式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
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业界专家认为,ECFA的签署将有力推动两岸经济一体化,也为两岸经济转型和产业链重组创
造了契机,其中,石化行业将担当重要角色。
据悉,ECFA框架协议文本涵盖了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贸易早期收获、争端解决、机构安排、开放和保障
措施等多方面内容。按照协议,海峡两岸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
现零关税(见表1、表2)。
协议明确,大陆将对539种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纺织、运输工具、机械、轻工产品、
冶金产品等10类产品。据了解,2009年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上述产品累计金额为138.3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
进口总额的16.1%。与此同时,台湾地区将对267种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
产品及其他产品等4大类。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上述产品累计金额28.5亿美元,占当年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
的10.5%。
部分业内专家表示,诸多化工类产品包括建材、橡胶制品等,都是生产能耗比较高、内地供给比较短缺的产品,
大陆降低原产于台湾的这些产品的关税,将有助于大陆降低对国外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等石化产品的严重依赖。(舜)
表1 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2009年进口税率(X%) 协议税率/%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1年 实施第2年 实施第3年
0<X≤2.5 0 - -
2.5<X≤7.5 2.5 0 -
X>7.5 5 2.5 0
表2 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2009年进口税率(X%) 协议税率/%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1年 实施第2年 实施第3年
0<X≤5 0 - -
5<X≤15 5 0 -
X>15 10 5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