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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011年8期 发行日期:2011-03-01
稀土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本刊讯  备受市场关注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近日由环保部低调颁布,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
业将遭受“定点打击”。按照此标准,我国稀土企业所要达到的环保水平甚至要超过西方发达国家。这对于一直
处于重污染状态的中国稀土行业来说,可谓“重典”。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环保部首次发布的稀土污染物排放准则。
该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和大
气污染防治和管理。“标准”针对的企业为稀土采矿、选矿和冶炼企业,稀土材料加工企业(或车间、系统)及附
属于稀土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则不适用于上述标准。
    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东鲁表示,从规定值来看,该标准门槛较高,部分规定甚至超过了西方国家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我国的稀土企业生产污染严重,订立较高的标准,对行业、国家都有好处。有很多生产企业不符合
标准,这就会促成行业间的兼并整合。”他表示,环保标准的出台将会促使不合规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或被整
合,稀土行业集中度将逐步增加,稀土产量减少,价格也将因此有望继续攀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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