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格煤化工产业准入政策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4月12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产业准入政策,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强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行政问责制。在新的核准目
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50万t/a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100万t/a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100万t/a及以
下煤制二甲醚项目、100万t/a及以下煤制油项目、20亿m3/a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20万t/a及以下煤制乙
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改委要求,取水量已达控制
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煤化工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化工项目不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通过资本
市场融资。同时严格防止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的煤化工项目。
发改委同时披露,正与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和《煤化工产业政策》。(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