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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审视 鉴别利用“洋垃圾”
2011年45期 发行日期:2011-11-29
作者:任云峰
科学审视 鉴别利用“洋垃圾”
□  本刊记者 任云峰
    近日,一则 “固体废弃物进口新规撼动中国塑料再生行业“的新闻,颇引人关注。据报道,中国海关总署
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一、二季度通过广州海关进口的塑料废料各约为52万t,但到第三季度进口量骤减至24
万t,同比降幅35%。10月份进口量仅为2.2万t,同比降幅高达82%。这一变化是由于从8月1日开始,广州海
关被定为严格施行固体废弃物进口新规的试点单位,致使废料进口量大幅萎缩。作为塑料废料进口大国,我国再
生加工的塑料废料中有一半依靠进口。根据海关的数据显示,塑料废料进口量从2002年的246万t增至2010年
的740万t,年均增幅达到26%。新规试行后,塑料再生行业表示忧虑重重,认为一旦政府要求全国所有海关都
严格遵守新规,将会引发大规模的行业危机。某塑料再生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对政府强化行业监管的决心和目
标给予支持,但目前许多再生企业并未做好充分准备迎接这一变化。

拒绝“洋垃圾”,应避免“误伤”
  在废塑料、废橡胶等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由于大量不可再生的废弃物可能会鱼龙混杂地随着有再生价值的废
料一同流入中国,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管理部门往往更多的关注“洋垃圾”带来的污染问题。这种审慎态度
加强监管的做法我们表示极大的拥护,不过我们同时呼吁,国家在制定有关政策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听取行业建议,
过高、过严甚至超过新产品的进口标准应当审慎,新规的实施也应尽量应该给予企业一定的过渡期。例如珠三角
地区等作为全国废旧塑料再生行业的重要聚集区,应经过调研给予充足的缓冲期,不能一禁了之。
  目前,国内废塑料进口加工企业性质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为主。但由于广东地区很多国有企业
和集体企业采取个人承包经营形式运作,因此实际上废塑料进口企业仍以民营企业为主。塑料再生行业为农村经
济增长、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收入提供了渠道,也是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新规的出台和全球
经济的不景气,再加上劳动力成本日涨,现在广东省已有30%~40%的塑料再生商倒闭。因此,在国家大力鼓励
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对于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一定要慎重,为其后续发展未雨缪谋。

以开放的眼光科学看待废旧资源进口
  根据研究,1t废线路板可提取400g黄金,是世界上最富的金矿;利用发达国家的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
“洋垃圾”,比利用矿产、石油、木材等原生资源,能耗和“三废”排放分别低80%和70%;利用1t废塑料还
可节约4t原油;利用1t废纸可少砍伐17棵大树……
  随着原生资源的枯竭,再生资源产业正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希望工程。而谁率先进入这一
产业,谁就会因为掌握了取之不尽的资源宝库而执未来经济之牛耳。经工业革命300年的掠夺式开采,全球80
%以上可工业化利用的矿产资源,已从地下转移到地上,并以“垃圾”的形态堆积在我们身边,总量高达数千亿
吨,并还在以每年100亿t的数量增加。其中85%“富集”在资源消耗是我们30倍的欧美发达国家,成为一座
座永不枯竭的“城市矿山”。随着全球能源的枯竭,未来这些“垃圾”必将成为各个国家争夺的焦点。目前,中
国以每年50亿t的矿产资源消耗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资源消耗超级大国”,如果能将其中的大部分改为废
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环境、资源与发展的矛盾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不过,由于社会舆论对进口“洋垃圾”的敏感和盲目抨击,牵连我国进口再生资源长期处于人们避之唯恐不
及的半地下状态;政策上,往往将再生资源错误地定位于“城市垃圾”和“固体废物”,没有配套的鼓励政策和
相关立法,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处于“节约资源无功,出现污染有罪”的两难境地,于是实施封堵政策和过高、
过严甚至超过新产品的进口标准,这些都阻碍了资源再生利用系统的健康发展。

加强监管,合理利用
  我们认为,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国内难以处理、后处理污染严重或者处理后价值不大的资源,可以限制或者
禁止进口;但是对于那些容易进行再生利用或者有战略意义的资源能需换一种思路对待。
  比如,用进口废五金等再生资源取代矿砂等原生资源,将是有效的减排手段。据研究,如果我国每年进口8
亿t废金属替代进口等量的矿砂,同比可减少二氧化碳70亿t、节约环境治理费700多亿元、相对减少80%的
能源消耗。环境战略应由消极的保护型改变为积极的再生型。应加强对现有的加工区的规范,及早建立进口废旧
物资的“绿色通道”。目前,国家每年对矿冶业、制造业有上万亿元的建设和环保投入,而相对于解决了上千万
人就业、创造了巨额绿色GDP、减少了数以百亿吨“三废”排放的再生资源产业,投入仍相形见绌。
  当前阻碍我国进口废旧物资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认识问题。目前,全球的静脉系统(再生
产业)与动脉系统(制造业),正日益成为并驾齐驱的两大经济支柱。而如此庞大的资源再生产业,在中国缺乏
公开、合法、国际化的交易市场,致使流通环节问题重重。同时,一眛盲目的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仅仅利
用国内的废旧物资搞小循环,不利于再生产业的长远发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引入发达国家的废旧物资,加
入国际大循环,或许也是一条可以尝试的出路。
  对于“洋垃圾”的监管、检测、利用等问题。我们建议是,组织各相关行业专家对“洋垃圾”的界定进行充
分的讨论,进行仔细的甄别、制定详细目录和细则,对确定可以再生利用的放开进口,对仍存模糊的可以暂缓进
口,对公认没有利用价值的禁止进口。此前,国家环保部公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
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将原文件中被明令禁止进口的废旧冰箱、
电脑杂件、打印机、复印机等,规定可以在回收钢、铜、铝的名义下进口。这说明,我国对可再生资源的进口政
策和环境保护政策都有了重大的改变。一直困绕中国的电子洋垃圾非法进口问题将逐渐解决。目前,我国已经将
废旧电器列为重要的二次能源,进行全球竞争,这是令人可喜的重要一步,其他可以利用的再生资源应仿效这个
思路去走。
  而对于真正的没有资源再生利用价值的“洋垃圾”的进入国门,我们建议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海关和商检作
为第一道关口的失守固然需要追究,但第二、第三乃至更多关口的“守门人”——当地的工商、卫生检疫、税务
等部门为什么会对已流入的“洋垃圾”视而不见呢?到底是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还是利益捆绑,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监管“洋垃圾”缺的不是制度,而是问责。应明确海关和商检部门作为“洋垃圾”的第一责任者,凡在国
内市场发现“洋垃圾”的,举报经确认后应依照相关法律问责走私所在辖区海关和商检部门。通过刨根问底,以
堵塞真正的“洋垃圾”进入国门的源头。
  我们认为现在是需要好好审视一下国内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时候了,第一步或许可以从科学审视,鉴别利用
“洋垃圾”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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