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企业告赢美商务部 颠覆“双反”根基
本刊讯 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
作出判决: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
据专家分析,从事情表面来看,判决直接受益方是河北兴贸及其他十几家涉案中国轮胎企业,但从长远来说,
这很可能颠覆美国对华贸易救济的“双反”方式。过去5年来,美方向中国所发起的30多项反补贴调查案例,
都需要纠正,比如最近的一个大案例太阳能电池。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美方多年来
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
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