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种货物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本刊讯 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公告发布《201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2年我国将对49种货物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公告称,2012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9种货物,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
管理。
其中涉及化学工业的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及锑制品、
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等。
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有:碳化硅、滑石块(粉)、镁砂、矾土等。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
易方式出口)、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天然砂(含标准砂)、钼
制品、柠檬酸、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硫酸二钠等。(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