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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新增7个
2012年7期 发行日期:2012-02-21
作者:海纳
“十二五”我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新增7个
   本刊讯 “十二五”期间,我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将从“十一五”期间的12个增加到19个,部分行业
的淘汰力度有大幅增加。
    落后产能是指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高、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14日在解读《工业转
型升级规划(2011至2015年)》时表示,新增加的7个行业包括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
铅蓄电池等。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包括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800万t/a、炼钢4800万t/a、焦
炭2533万t/a、平板玻璃1843.5万重量箱/a等。部分行业淘汰力度比“十一五”期间大幅增加,电解铝、铁合
金、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6个行业增幅分别为39%、85%、90%、48%、200%、130%。
    此前我国成立了一个由17个部门组成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各地也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由
省级政府主管官员担任组长。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较好的省份,将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上获得优先支持。
    2010年和2011年,我国均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涉及的企业每年都超过2000家。(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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