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V”排放标准首次规定PM限值
本刊讯 今年年内,北京将力争在全国率先实行国Ⅴ排放标准,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3月12日,北京市
环保局公布了京Ⅴ轻型汽车排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同时还首次单独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为每行驶1km
排放0.0045g。此次征求意见的“京Ⅴ标准”中,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
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据介绍,相比之前的国IV标准,京Ⅴ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降低最明显,国IV标准
小汽车的限值为每行驶1km排放0.08g,而京Ⅴ标准的限值是0.06g,减少了25%。(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