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国土资源部5月17日公布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不低于3亿元。
按照国土部的公告,为投标人设定了三项资格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②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③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对于为何设定3亿元门槛,国土部地勘司官员表示,主要是由于勘探风险太高,资金实力不够的企业恐怕难以承受未来的风险,“勘探是否能找到页岩气都不确定,也就没有效益,所以企业应该慎重参加”。
国土官员特别指出,对于想参与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外资企业,可以和具有勘探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只是不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2011年6月我国启动页岩气探矿权首次公开招标,六家国有企业参与竞标四个区块的探矿权。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和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各竞得一区块。(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