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方案出炉
本刊讯 为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确保实现万家企业“十二五”节能2.5亿吨标准煤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要求, 国家发改委7月底向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考核结果将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根据《方案》,考核将采用量化评价办法,满分100分,得分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95分为完成、60~80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考核分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节能目标实现情况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十二五”节能量目标为基准,根据企业每年完成节能量情况及进度要求进行评分,分值为40分。节能目标实现情况为否决性指标,未实现节能目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技术进步、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落实等,满分60分。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及时向社会公告考核情况。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评奖、扶持政策、项目审批、企业信用评级、信贷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