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本刊讯 国家能源局8月8日透露,《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新阶段”。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国家能源局表示,风电发展重点是解决好接入电网和并网运行消纳问题,要扩大风电本地消纳量。同时,要加快发展没有电网制约的中部、东南部地区的风电,以及分散式接入风电,开辟风电发展更多途径。
太阳能发电发展主要方式是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特别是要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电网企业要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做好并网运行服务,通过发展智能电网等技术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提供支撑。
生物质能利用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善生物质气化供气,更主要的是进行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化工,并结合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形成生物质综合利用体系。
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