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2.3万亿投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本刊讯 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关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主要包括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于推动能效水平提高,主要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农业和农村节能、商用和民用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关于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农业源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内容。
《规划》还确定了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脱硫脱硝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
据测算,“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为23660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总投资约9820亿元,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约8160亿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约5680亿元。节能、循环经济、重点流域工业污染防治、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解决,各级政府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