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油气国有化迷局渐厘清
□ 宋玉春
俄罗斯经历“国有——私有——国有”的变革
俄罗斯曾是世界上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国家。1990年,在其所有制结构中,国有制比重占92%,在工业部门,国有制比重更是高达99%。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在私有化概念下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当普京上台时,面临的是一个满目疮痍即将分崩离析的俄罗斯。俄罗斯已不属于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发达国,国内生产总值相对于前苏联时期已经下降近50%,仅为美国的1/10,逐渐沦为主要靠能源和原材料出口的国家;在制造业方面,俄罗斯在国际出口市场所占份额不到1%,而美国占36%。更为严峻的是,俄罗斯的市场、资源和经济政策导向等表面上被国内寡头控制,而实质上却被跨国资本控制,国家基本上丧失了自己配置市场资源的能力。
2000~2008年,在普京的前两个总统任期中,私有化政策取向截然不同。这与俄罗斯政治舞台力量对比和局势均有很大的关系。值得一提的是,“梅普”时期,俄罗斯私有化引起世人高度关注。2010年11月27日,普京总理签署政府令,批准了《2011~2013年联邦资产私有化预测计划和私有化基本方针》。根据该规划,俄罗斯拟于2011~2013年对包括10家超大型国有公司、117家联邦单一制国企、854家股份公司、10家有限责任公司和73处不动产在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私有化,范围涵盖金融、石油、电力、粮食、运输、农业、化工、石化等行业,预计收益达1万亿卢布,约合350亿美元。此次私有化计划是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俄罗斯10年来首度出现预算赤字、现代化计划受阻的背景下出台的,筹资增加预算收入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是其基本目的。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私有化计划虽然高调开始,雄心勃勃,但实际推进却拖沓缓慢,雷声大雨点小。
普京三度进宫无疑将给俄罗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之争做个决断。在2012年5月7日签署的13项总统令中,普京要求政府对现有的私有化规划进行修正,其中包括大幅度提升国家投资在经济中的比例,国有化重新成为新趋势
油气资源逐渐实现国有化
俄罗斯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对国内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采的控制,其主要策略是将油气资源国有化。
首先,通过修订和完善立法,俄罗斯加强了联邦政府对国内自然资源的控制力度。除了俄罗斯《宪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政策都极大地加强了国家对资源的垂直控制。2004年8月4日,普京总统签署了《关于确定国有战略企业和战略股份公司名单》的命令。8月7日,俄罗斯总统网站上公布了这批企业的名单,共包括514家国有战略企业和549家战略股份公司,包括“天然气工业”、“石油运输”、“俄罗斯石油”、“俄罗斯铁路”、“统一电力系统”等大公司以及一大批国防企业。根据总统令,政府无权对它们实行私有化,只有总统特批才能出售。而且俄罗斯还在外国人收购本土战略性企业上设置种种无形的障碍。
其次,通过司法起诉剥夺一些寡头的财产。先后拘捕了别列佐夫斯基、古辛斯基、列别杰夫、霍多尔科夫斯基等经济寡头。典型事件是,俄罗斯总检察院指控霍多尔科夫斯基涉嫌巨额逃税和侵吞国家资产等7项罪名。当时他想把尤科斯公司的40%股份给美国埃克森公司,这触及了普京的安全底线。2004年12月,俄联邦政府依司法裁定,拍卖尤科斯属下尤甘斯克油气公司76.79%的股份以抵偿偷逃税款,从而将尤科斯的核心资产收归国有。
最后,采取市场手段,由国家控股企业收购私有的石油公司。例如,2005年6月,俄罗斯石油公司以7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10.7%的股份,使得俄罗斯政府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超过50%。与此同时,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于2005年9月又以130.91亿美元收购了俄罗斯第五大石油公司——西伯利亚石油公司72.7%的股份,进一步加强了俄罗斯政府对油气资源的控制。最近几年,每年都有几百家企业通过法庭解决股权买卖交易,把企业收归国有。在这一方法中,值得重视的是俄罗斯还勇于夺回被外国公司控制的资源。如俄政府以环境保护为由,宣布停止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在萨哈林-2号的一个投资约200亿美元的天然气开发项目。这个项目建成以后,将是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厂。
“国有化”对俄罗斯是把双刃剑
普京的国有化政策极大推动了俄罗斯的稳定和发展。通过对资源和能源行业的国有化,加上国际资源和能源价格的上涨,普京政府获得了巨大的出口收入,而此前这些收入都流入了国内外寡头的腰包。这些收入使他有巨大的财源加强国家的治理部门,有能力打击分裂势力和地方离心倾向,俄罗斯领土分裂倾向得到制止。同时利用这些收入,俄罗斯大力提高了国民的收入和各种福利,例如从2005年4月到2006年4月,俄罗斯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增长了20.4%,民生改善使俄国内政治得到进一步稳定。不仅如此,俄罗斯还利用能源杠杆,加大了自己的地缘政治优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石油组织通过纽约商品交易所和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几乎垄断了全球主要石油期货市场,垄断了石油的定价权。俄罗斯准备和委内瑞拉、中东一些国家合作,掌握油气供给权,夺回部分定价权。而且他们还准备通过建立自己的交易所,甚至计划原油出口不以美元计价,这样,将不仅摆脱西方跨国石油公司对石油交易的垄断和控制,甚至可能动摇美元主导的世界货币体制。
国有化壮大了俄国有能源企业,使俄政府拥有了对能源工业的有效控制力。俄罗斯通过一系列调整,限制外国公司进入俄罗斯能源体系的上游产业。早在2003年5月,俄政府就对《产量分成协议法》进行了调整,除保留萨哈林1、2和哈利雅格与开采难度较大的北极海项目外,包括萨哈林3项目在内的许多重要项目都被取消,改为按现行税收体制执行,而且有些项目要重新拍卖。在2005年版的《矿产资源法》草案当中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使用俄罗斯资源又设置了法律障碍。事实上,俄罗斯从政府到民间,对外国公司进入其能源体系始终持警觉的态度,宁可动用政府财政拨款和依靠国内投资,也不要国外直接投资(FDI),以避免重要战略资源落入他人之手,这是从叶利钦时代开始俄罗斯政府的一贯作风,只是在普京打造能源帝国的过程中,该原则被放到了一个更高的地位。这也是包括中石油在内的大多数外国公司在俄国内收购案中纷纷铩羽而归的最直接原因。
俄罗斯将私营公司重新收归国有,提高国有油气资本的集中程度。在俄罗斯,控制了能源工业等于掌控了经济发展的杠杆。2004年9月,Gazprom在与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合并之后,又通过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将俄国内最大的私营石油公司尤科斯拆分,吞并了其生产石油的主要子公司尤甘斯克。尽管俄政府一再强调尤科斯石油公司只是一个个案,并声称将尊重和保护私有化改革的成果,但在2004年8月普京总统签署命令,限制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部门的1000多家战略性企业实现私有化后,俄政府将私营能源公司重新国有化的步伐远未停止。
虽然在国内进行了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后,俄罗斯政府实际上通过国有企业对油气资源进行了垄断。问题在于俄罗斯油气公司管理落后,控制的油气田面临着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的问题,不利于提高整体产业的竞争力。此外,出于维护国家利益与地缘政治战略利益需要的考虑,俄政府常常将油气公司利益置于俄国家战略利益之下,从而牺牲了其经济利益。这样从长期讲,这不利于俄罗斯油气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何保持国有化之后的俄罗斯油气工业的发展活力又成为俄罗斯在厘清国有化迷局之后的新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