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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政规范油气开采
2012年46期 发行日期:2012-12-05

环保新政规范油气开采

  2011年我国原油表观消费量达4.54亿吨,同比增长3.3%。伴随巨大消费量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国内油气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合理开发石油天然气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我国近日颁布《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这一指导性文件适用于陆域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文件要求,到2015年末,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工业废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这是根据目前油气田的废水回用情况以及我国老油田已经进入产能中后期、废水量不断增加而有效回注减少的情况核算确定的。同时,油气田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达到100%,还要遏制重大、杜绝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逐步实现对行业排放的石油类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

  这一技术政策适用于我国内陆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监督与管理。滩海油田的开采方式与陆上基本一致,可以按照陆上油田进行管理。海上油气开采与陆上有较大差异,将单独制定相关技术政策。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因此该技术政策的发布和实施,更有助于未来标准的执行。(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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