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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州更新双酚A法案
2013年12期 发行日期:2013-03-31

美国三州更新双酚A法案

  近日,美国新泽西州、明尼苏达州和宾夕法尼亚州提案制定法规,禁止儿童食品和饮料容器以及婴幼儿产品等产品中含有双酚A(BPA)。
  新泽西州提案禁止儿童食品和饮料容器中含有BPA。根据该提案,任何人不得贩卖、出售或分销包装在含有BPA的儿童食品或饮料容器中的食品或饮料。此外,该提案还禁用使用任何含有BPA的儿童食品或饮料储存容器。在此项提案中,儿童食品或饮料储存容器是指:1. 任何可重复盛装或重复使用的塑料容器或某种食品或饮料的塑料包装,此类容器可重复加热或用来储存食品和饮料;2. 供4岁或以下的儿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婴儿奶瓶、防溢杯,以及可重复使用的容器。
  明尼苏达州提出限制在儿童食品容器中使用BPA,主要要求如下: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制造商或批发商不得销售含有BPA的儿童食品容器;自2015年1月1日起,任何零售商不得销售含有BPA的儿童食品容器。
  宾夕法尼亚州也提出了一项禁止婴幼儿产品含有BPA的法令。根据该法案,任何人不得生产、销售或分销BPA含量超过0.1ppb的婴幼儿产品。其中,婴幼儿产品是指专门为4岁或以下婴幼儿设计或使用的产品。(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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