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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入条件促焦化产业升级
2014年10期 发行日期:2014-03-21
作者:zhoukan2012

新准入条件促焦化产业升级
  本刊讯  工信部发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将于4月1日起实施。3新修订的《准人条件》主要针对新建和改、扩建焦化企业,执行更为严格的环保与能耗标准,并首次明确将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和苯精制纳入监管。《准入条件》的实施有助于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
  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方面,新版《准入条件》提出更为严格的标准:焦炭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限定值。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水排放标准,其中炼焦企业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同时,焦化企业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在技术进步方面,鼓励焦化企业采用装炉煤水分控制、配煤专家系统、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焦炉煤气高效净化等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以及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及其深加工,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合成氨、氢气、联产甲醇合成氨,煤焦油产品深加工,煤焦油加氢,低阶煤应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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