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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出台
2014年12期 发行日期:2014-04-04
作者:zhoukan2012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
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出台
  本刊讯  近日,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钱,脱硝电价为1分钱,除尘电价为0.2分钱。
  《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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