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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征VOC排污费
2015年37期 发行日期:2015-09-25
作者:zhouka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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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征VOC排污费
  本刊讯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指出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污费。
  此次征收范围具体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汽车制造行业的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
  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VOC控制措施情况,有关部门在实际操作时,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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