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
工信部于2017年12月21日公布了《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规范条件》鼓励符合建设规划的现有企业及新建改扩建农膜生产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鼓励现有农膜生产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逐步实现研发等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2%的目标。
《规范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形成的农膜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现有农膜企业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要加速发展,鼓励扩大中高端农膜产品的产能和产量,逐步减少低端普通农膜产品的产量。农膜吨制品耗电量不超过500千瓦时、耗水量不超过1立方米。
《规范条件》强调,不得以劣质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农膜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