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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启动
2018年10期 发行日期:2018-05-15

 
    5月9日,生态环境部宣布,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严重影响了倾倒地生态环境安全,给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堆存案件,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包括:独立核查、地方确认、拉条挂账、分类处理。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一是督促现场处置。对堆存数量少、清运处置难度小、可以现场处置完毕的,由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妥善处置。二是挂牌督办。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堆存点位,或者堆存固体废物数量多、处置难度大、环境风险高、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由生态环境部或所在省级环保部门实施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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