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美欧产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8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3.1%~75.5%,征收期限为5年。
我国将对美欧产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8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3.1%~75.5%,征收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