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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不再布局新化工园区
2019年24期 发行日期:2019-12-13

内蒙古将不再布局新化工园区
  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的文件显示,自治区将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园区,严格产业准入、推动产业改造升级,以提升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水平。
  按照这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要求,自治区将严守已划定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三区三线”内不得核准、备案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同时,推动项目向园区集中。除现有化工园区外,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园区。现有园区扩大面积的,要与松花江、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四大重点流域内蒙古段及主要支流岸线至少保持1公里距离。对现有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未按规定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不达标的化工园区,不得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严禁在安全容量超控的园区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园区内。
  规定还要求加快现有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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