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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税商品排除清单再公布
2020年10期 发行日期:2020-05-18

中、美关税商品排除清单再公布
    5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相较于第一次排除清单,本批清单涉及产品有所增加,自5月19日开始为期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本次清单一共涵盖79项商品,包括医用消毒剂、重组人胰岛素及其盐等防疫物资与原料药产品,还有多项高端制造业的上游零部件产品,例如单晶硅片、半导体晶圆制造用自粘式圆形抛光垫、永磁直流发电机、机载雷达等。清单包括40种化工品,包括丙二醇、山梨醇、己二腈等化学品。
    同日,美国USTR也公布了第四批(针对340亿美元关税)排除清单内商品加征有效期延长的公告,14日起对该批排除清单部分商品将恢复加征25%的关税,并将部分商品的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12月31日,27个品项商品恢复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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