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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公示、认定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
2021年4期 发行日期:2021-02-09

两省公示、认定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

    2月4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了安徽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全省共有38家化工园区入围。

38家化工园区中,合肥市5家、滁州市5家、马鞍山市4家、阜阳市和宣城市各有3家。

    根据《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合规化工园区应满足10项认定条件,如园区规划连片面积在2平方公里(含)以上或者建成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含)以上,确因国家和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需配套建设的专业化工园区除外;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率应达到100%;按照认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认定合规园区得分应在60分及以上等。

    近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认定结果。根据通知,认定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等9个园区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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