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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纳入“碳中和”相关业务
2021年7期 发行日期:2021-04-01

扬子新材纳入“碳中和”相关业务

    3月23日,扬子新材发布公告称,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扬新环境(暂定名),开展城市服务业务,拟注册资本为1.67亿元,其中扬子新材持股比例为89.32%;并由扬新环境收购滨南股份(全称“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不超过1.67亿元,以智慧环卫一体化为切入点,快速加入城市服务这一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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