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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政策持续推进 “双碳”目标落地加速
2022年20期 发行日期:2022-10-17
作者:■ 本刊编辑部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提出10方面31项重点任务。

  随后,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多维、立体、系统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当前,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各领域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接下来,碳达峰碳中和落地实施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1”个顶层设计

  《意见》与《方案》共同构成了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顶层设计文件设定了到2025年、2030年、2060年的主要目标,并首次提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要达到80%以上。其中,《方案》提出两大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中央“N”项政策陆续出台

  在顶层设计出台之后,中央层面陆续有N政策出台,包括对重点领域行业的实施政策和各类支持保障政策。

  2021年11月27日,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

  2021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到 2025 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等十大重点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围绕我国能源相关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针对现有的能源体制机制和政策的不足,聚焦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关键政策,立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提出了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2月10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2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做了部署和规划;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对氢能产业助力绿色低碳转型进行远景规划并提出一些阶段性目标;

  3月28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的阶段性目标,对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绿色安全六个方面都设定了具体量化目标;

  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发布《“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能源领域现存的主要短板技术装备基本实现突破,前瞻性、颠覆性能源技术快速兴起,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

  4月7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并在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绿色安全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

  5月7日,教育部发布《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强调了加强绿色低碳教育、打造高水平科技攻关平台、加快紧缺人才培养等9项重点任务;

  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5月31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6月17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计划通过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的方式,阶段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8月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8月18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发布《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各地“N”项政策相继配套


  除中央外,各省具体实施政策也属于N政策,以战略性指导文件、保障支撑文件、地方法规等形式出台。

  2021年12月30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到2025年、2030年和2060年三个时间节点,分别提出了各时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能源利用效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5个方面发展目标;

  2022年2月17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等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月23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指出积极推进太阳能高效利用,探索光伏发电与5G、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新领域高效融合;

  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积极围绕国家绿色低碳政策方针和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绿色发展的相关指导建议,并结合国际先进经验、上交所和整体行业发展现状,提出优化股权融资服务、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拓展绿色投资产品和推进市场对外开放、加强绿色金融宣传研究、推进绿色低碳交易所建设六项具体行动措施;

  3月22日,湖南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储能和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建筑一体化、高耗能行业低碳流程重塑工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废弃物资源化与再制造、储能、氢能等重大技术研发;

  3月31日,四川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储运与利用、生物质原料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燃料电池、零碳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高价值化利用等前沿技术攻关;

  4月6日,江西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标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科学编制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并加强绿碳排放、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色低碳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

  5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7月18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

  7月25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7月28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8月1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8月22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

  8月22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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