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两高”项目管控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通知》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范围,将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原因是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两个行业不在国家确定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范围,“两高”核查结果显示,这两个行业总体能耗较低,调出“两高”项目范围不会对能耗总量和强度产生明显影响。
新上“两高”项目,能耗方面,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煤耗方面,耗煤项目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污染物排放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
产能方面,氯碱(烧碱)、化肥(合成氨、尿素)、轮胎、电解铝等行业替代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1;其他行业产能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调整前氯碱(烧碱)替代比例为不低于1:1.25,化肥(合成氨、尿素)为不低于1:1.05,轮胎中的子午胎为不低于1:1.05、其他为不低于1:1.2,电解铝为不低于1:1.5。主要考虑是:国家对这些行业要求总量控制,没有规定具体替代比例,因此实行等量替代保证不新增产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