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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欧洲化学工业协会化学品政策法规处主任
2004年40期 发行日期:2005-09-05
作者:杨雪松
REACH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欧洲化学工业协会化学品政策/法规处主任Uta Jensen-Korte博
士访谈
□  杨雪松
    CCN:请问CEFIC在REACH法规制订过程中担当什么角色?
   CEFIC:包括REACH在内的政策法规是由欧盟委员会的专门部门制
订的,在这个过程中CEFIC主要是支持、引导、建议,尤其在化工产
品的环保、生产流程等方面提供具体数据和信息,但并不一定被采纳。
    
    CCN:您认为REACH体系是否会有所改变?CEFIC会做哪些工作?
   CEFIC:REACH法规是1998年着手制订的,计划2007年修改更新
后实施,CEFIC也有参予。现在CEFIC在不断提供新的信息力图使欧
盟对REACH做进一步的改进,使其更加完善。但REACH已经形成了一
定的内容和概念,其主旨内容是不会改变的。
    CEFIC现在也正在为应对REACH做准备。一方面与REACH法规
的制订者保持联系,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使他们提高工作效率,使
REACH法规能按时出台;另一方面,与化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帮助
他们适应REACH,督促他们在生产、环保、规模等各方面执行标准,
保证他们能够达到REACH的要求。
    
    CCN:您认为REACH是不是在2007年一定会实施?
  CEFIC:我认为,到2007年,欧盟一定会形成一个更加完善、可
行的REACH法规。
    
    CCN:您在报告中提到,为了实施REACH,欧盟要成立中心管理局,
请问这个机构是否已经成立?情况如何?
  CEFIC:中心管理局是CEFIC建议欧盟成立的,目前建立中心管理
局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实际运营应当在REACH开始实施的18个月
之后,总部设在芬兰的赫尔辛基。该中心管理局将归属于欧盟委员会,
CEFIC也将与中心管理局保持联系。
    
    CCN:CEFIC设立法规处对中国化学工业是很好的借鉴,CEFIC是
否有专门评价竞争力的机构?
    CEFIC:CEFIC技术部门和国际贸易部门有这方面的业务,但没有
专门部分来负责。CEFIC也在和中国化学工业协会探讨建立合作,对
中国和欧洲的化工企业竞争力进行评价。
    
    CCN:REACH生效后,会使中、日、韩、美等国家的化工企业成本
大幅提高。因此,这些国家的企业很可能会规避欧盟市场,欧洲化工
企业是否考虑到这一点,有没有做出应对准备?
   CEFIC:据我所知,欧洲的很多化工公司需要从中国的化工企业购
买原材料,对于REACH所带来的影响,欧洲的化工企业也有所考虑,
他们现在正试图与中国的企业进行对话,寻求应对措施。许多欧洲化
工企业已着手确认在未来REACH实施后谁是他们最好的供应商。对他
们来说,利益是最重要的,他们不希望因为REACH的实施使他们的业
务受到影响,失去好的合作伙伴。但这种关系的建立还需要时间,因
为欧盟化工企业本身也对REACH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CCN:最后,请您对REACH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
  CEFIC:REACH是一个有政治色彩的法规,主要目标是为了保证环
保和人类的健康,适用于新的和现有物质本身、制剂或制品中的物质。
在经济方面的意义是能够鼓励创新。当然REACH也有一些消极作用,
比如对欧洲化学工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化学工业对欧盟经济运行
的贡献造成不利影响。总而言之,欧盟推出REACH的目的是更加可行、
更有效地管理化学品,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REACH必须是具
有可操作性的。
  
  相关链接   CEFIC为改进REACH做出的努力
    1、 在REACH推出后,CEFIC立即做出了反应,并对改进REACH
提出了如下建议:
     REACH必须以风险为基础  在REACH体系下,一切决定必须以风
险为基础,数量和危害都不能决定一个物质是否有风险。一个物质只
有既有危害还有暴露时才构成风险,也就是取决于物质本身性质及其
用途。因此,REACH必须以风险为基础,按照科学原则做决定,并且
要考虑到物质的实际用途和暴露量。
     高度关注的物质需要优先评估  一个可操作的REACH必须以风
险为基础对需要注册和测试的3万多种物质进行优先性划分,也就是
要合理评估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每年的数量不是一个合适
的标准。在没有明确科学标准存在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添加高度关注
的物质。REACH可能导致在没有明确科学标准的情况时,有些物质也
需要注册和授权。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必须对REACH负责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必须
对REACH的各个方面负全责,包括划分优先性,做出决定,建立操作
程序和管理REACH体系等。集中管理是成功的高速有效操作REACH的
关键因素,可以确保欧盟内部法规执行和解释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
统一和兼容性。
    而欧洲委员会的提案只是把注册程序集中到了管理局,评估和
索取数据等主要责任却由成员国负责,这有可能导致REACH执行的不
一致。
    2、 战略合作伙伴项目
    2004年7月9日, CEFIC和欧洲委员会属下的联合研究中心共
同发起一个名为REACH测试战略合作伙伴的项目(SPORT),来测试
REACH是否可行。
    参加的单位有企业和进口商以及下游用户,独立咨询专家将对
SPORT进行指导。有大股东参加的委员会将管理SPORT,非官方组织、
工会等将作为顾问和观察者参加。
    这个项目将在由德国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政府支持的早期
测试基础上进一步实施。SPORT将测试由指导委员会批准的15种物质
或者15种物质类别。每一种物质,都将由一个生产商或者进口商牵头
进行,以便检测预注册的各种程序、生成注册档案、审查申请文件包
是否完整、将相关信息传达给整个供应链。
    SPORT项目的目标是在2005年年中出版一份最后报告,以及随
时出版有关报告。REACH本身最早也要在2007年才会实施。
    3、签署联合声明
    欧洲矿山、化学品和能源工作者联合协会(EMCEF)工会代表与
欧洲化学雇主集团(ECEG)代表和CEFIC官员三方在西班牙马德里召
开的欧洲社会对话会议结束时就REACH签署一份声明文件。
    该文件陈述了新化学品政策应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
发展的三大支柱,新政策应保证欧洲化工行业未来的竞争能力。这份
联合声明涵盖了对于欧洲化工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各个方面。比
如关于竞争力和就业的承诺、关于投资驱动因素的研究、创新及经济、
社会和环境等诸方面可持续性发展等。
    在联合声明中,各团体提出7点具体要求:该法规要做更广泛
深入的影响评估;按照风险优先做测试;消除官僚主义和不公平竞争;
欧洲机构在未来引进法规中起到的作用;避免恶化联营公司间的竞争;
促进中小型企业(SME)公司(SME占到化工行业产业结构的90%)和
新成员国发展。另外,联合声明中最中肯的要求涉及一些特殊承诺,
最突出的有要为化学工业和下游用户就安全使用化学产品增加信息量
和培训工人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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