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决定对部分化学品实行监控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化工部颁布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决定对部分化学品实行监控。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A类:
A类: (1)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氟膦酸烷(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
(1)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氟膦酸烷(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例如:沙林:甲基氟膦酸异丙酯,梭曼:甲基氟膦酸频那酯; (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氰膦酸烷(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
(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氰膦酸烷(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例如:塔崩: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 (3)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硫代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
(3)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硫代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S-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例如:VX:甲基硫代膦酸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酯; (4)硫芥气: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芥子气:二(2-氯乙基)硫醚、二(
(4)硫芥气: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芥子气:二(2-氯乙基)硫醚、二(2-氯乙硫基)甲烷,倍半芥气:1,2-二(2-氯乙硫基)乙烷、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氧芥气: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 (5)路易氏剂:2-氯乙烯基二氯胂、二(2-氯乙烯基)氯胂、三(2-氯
(5)路易氏剂:2-氯乙烯基二氯胂、二(2-氯乙烯基)氯胂、三(2-氯乙烯基)胂; (6)氮芥气:N,N-二(2-氯乙基)乙胺、N,N-二(2-氯乙基)甲
(6)氮芥气:N,N-二(2-氯乙基)乙胺、N,N-二(2-氯乙基)甲胺、三(2-氯乙基)胺; (7)石房蛤毒素;
(7)石房蛤毒素; (8)蓖麻毒素。
(8)蓖麻毒素。 B类:
B类: (9)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膦酰二氟,例如:DF:甲基膦酰
(9)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膦酰二氟,例如:DF:甲基膦酰二氟; (10)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亚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
(10)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亚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例如:QL:甲基亚膦酸乙基-2-二异丙氨基乙酯; (11)氯沙林;甲基氯膦酸异丙酯;
(11)氯沙林;甲基氯膦酸异丙酯; (12)氯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
(12)氯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A类:
A类: (1)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
(1)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2)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又名:
(2)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又名:全氟异丁烯或八氟异丁烯); (3)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3)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B类:
B类: (4)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
(4)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的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例如:甲基膦酰二氯、甲基膦酸二甲酯,例外:地虫磷:二硫代乙基膦酸-S-苯基乙酯; (5)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二卤;
(5)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二卤; (6)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酸二烷酯;
(6)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酸二烷酯; (7)三氯化砷;
(7)三氯化砷; (8)2,2-二苯基-2-羟基乙酸:二苯羟乙酸、二苯乙醇酸;
(8)2,2-二苯基-2-羟基乙酸:二苯羟乙酸、二苯乙醇酸; (9)奎宁环-3-醇;
(9)奎宁环-3-醇; (10)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
(10)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 (11)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外:
(11)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外:二甲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二乙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12)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12)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13)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硫代双乙醇;
(13)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硫代双乙醇; (14)频那基醇:3,3-二甲基丁-2-醇。
(14)频那基醇:3,3-二甲基丁-2-醇。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A类:
A类: (1)光气:碳酰二氯;
(1)光气:碳酰二氯; (2)氯化氰;
(2)氯化氰; (3)氰化氢;
(3)氰化氢; (4)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
(4)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 B类:
B类: (5)磷酰氯:三氯氧磷、氧氯化磷;
(5)磷酰氯:三氯氧磷、氧氯化磷; (6)三氯化磷;
(6)三氯化磷; (7)五氯化磷;
(7)五氯化磷; (8)亚磷酸三甲酯;
(8)亚磷酸三甲酯; (9)亚磷酸三乙酯;
(9)亚磷酸三乙酯; (10)亚磷酸二甲酯;
(10)亚磷酸二甲酯; (11)亚磷酸二乙酯;
(11)亚磷酸二乙酯; (12)一氯化硫;
(12)一氯化硫; (13)二氯化硫;
(13)二氯化硫; (14)亚硫酰氯:氯化亚砜、氧氯化硫;
(14)亚硫酰氯:氯化亚砜、氧氯化硫; (15)乙基二乙醇胺;
(15)乙基二乙醇胺; (16)甲基二乙醇胺;
(16)甲基二乙醇胺; (17)三乙醇胺。
(17)三乙醇胺。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特定有机化学品”是指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特定有机化学品”是指可由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如果已知)和化学文摘社登记号(如果已给定)辨明的属于除碳的氧化物、硫化物和金属碳酸盐以外的所有碳化合物所组成的化合物族类的任何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