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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西部外资审批权将放宽
1996年32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我国中西部外资审批权将放宽    本刊讯  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要从产业导向、投资环境、外企管理等
    本刊讯  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要从产业导向、投资环境、外企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外资的引导和管理。他透露,国家正在考虑适当扩大中西部的外资审批权限,并在市场开放方面适当放宽。    该负责人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利用外资是积极的。近10多年来,我国经济
    该负责人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利用外资是积极的。近10多年来,我国经济能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利用外资是一个重要动力。1995年,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总产值中,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占了16.1%和14.5%。目前,我国已累计吸引外资1350亿美元,有12万余家三资企业已经开业,其上交税收接近700亿元,占我国工商税收的近1/10。    今后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吸引外资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今后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吸引外资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1.解决产业导向问题,使外资进来后能够用在国家最需要资金的领域,如基础
    1.解决产业导向问题,使外资进来后能够用在国家最需要资金的领域,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原材料、农业、技术改造等;    2.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
    2.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    3.加强对现有三资企业的管理,使之按照我国的法律,合法经营;
    3.加强对现有三资企业的管理,使之按照我国的法律,合法经营;    4.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目前,国家已经开始扩大对中西部的资金
    4.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目前,国家已经开始扩大对中西部的资金投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也在尽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国家正考虑适当扩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审批权限,并将在市场开放方面适当放宽,以达到吸引更多外资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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