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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三加强
1996年40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利用外资三加强    本刊讯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刘向东近日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年会上指出,今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仍然遵循积极、合理、有效这个总的指导方针,当前要加强3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有关政策的研究。在利用外资规模问题上,我国吸收外资已有一定规模,今后15年,我国吸收外资的规模要保持一个较高水平,重点仍放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上。同时也要适度借用外国贷款,并开辟其他方面利用外资的渠道。目前利用外资整体结构是合理的,但也还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今后要把利用外资引导投向高科技领域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项目,要尽快制订出台相应的具体产业政策,并辅之以关税、利率等经济手段,实现外商投资的“优生优育”。    二、加快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步伐。今后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要与资源开发利用、农牧业开发、建立外向型经济等目标结合起来,其中包括: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产业政策,对其具有优势的农牧业、资源、能源和原材料工业项目制订相应政策,给予特别鼓励;扩大对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国内配套资金贷款规模;对中西部地区兴办的外资企业允许其产品以内销为主或全部内销;鼓励在这一地区兴办出口型外资企业;扩大利用外资审批权等。    三、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同时,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为外企创造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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