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订货改革力度将加大
1996年44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作者:化
煤炭订货改革力度将加大 本刊讯从煤炭部调运司获悉,1997年我国将加大煤炭订货改革力度,重点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实现定点直销供应的突破;二是实现东北地区区域订货的突破。 据权威人士介绍,1997年要根据煤炭产运销的实际情况,逐步对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的大钢厂、大化肥厂、大电厂和出口煤推行定点直销供应办法,并签订中长期经济合同,只定数量、质量,价格不定,可以半年或定期协商。1997年度订货直销量力争达到5000~6000万吨。除与大户签定中长期合同外,煤矿也可以与省(市)燃料公司及其他煤炭经营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或实行委托代理。结合运输条件,推行定点直销,建立稳定的供运需关系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的重要措施。 在推行定点直销的同时,对其他行业和市场用煤实行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订货。1997年东北地区实行区域订货,即在东北地区推行直销供应和交易市场交易订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试点,以探索经验,推动订货全面改革,达到把煤炭订货纳入规范化渠道,搞好产销、运输、需求三方衔接,产销总平衡与供需平衡的目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