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加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管理
1997年27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国家要求加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管理 本刊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加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 二、自6月6日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各地区要对本辖区内的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国家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审批发证实行国家一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