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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今年将出台
1997年30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价格法》今年将出台    本刊讯  最近,从国家计委获悉,酝酿已久的《价格法》将于今年出台。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法律体系,国家计委于1996年制定了5年立法规划,提出了建立以《价格法》为核心,以政府制定价格条例等一系列条例为配套法规及具体的价格规章,勾画出我国社会主义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今年是建立价格法律体系5年计划的第二年,为配合《价格法》的出台,国家将制定与之配套的各类价格管理、调控与监督的价格法规和规章。一是规范定价主体的价格行为方面的法规,包括《政府制定价格条例》、《行政性收费管理条例》、《农产品价格保护条例》、《公益事业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房地产价格管理条例》、《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等;二是制定政府调控价格总水平方面的法规,包括《价格调节基金条例》、《农产品价格保护条例》、《行业价格行为指导方法》等;三是制定价格执法方面的法规,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四是抓紧制定了一大批具体的价格规章,完善价格法律体系框架。(李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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