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本刊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颁布的《安全生产违法
本刊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颁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于7月1日实施。《办法》共6章78条,主要包括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及管理、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和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4个部分,将成为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实施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依据。 《办法》规定,对于生产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给
《办法》规定,对于生产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整改、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拘留、关闭、吊销有关证照等处罚。《办法》还特别规定: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其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均要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