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国资委开出央企节能减排时间表
2007年34期 发行日期:2007-09-04
国资委开出央企节能减排时间表
  本刊讯  在29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已经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任务列出
具体时间表。按照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的总体目标,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到2009年末,提前
完成上述目标。同时结合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制定了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
   石油石化行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
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比2005年下降24%。
  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
放量均下降8%。
   国资委还提出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坚决防止发生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
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将根据情节相应给予扣分处理。(仍)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