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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专栏
2007年37期 发行日期:2007-10-03
REACH专栏
    16  为了进一步理解对聚合物中的单体的注册要求,英国法规咨询公司的 Craig Deegan博士提出以下建议:
    如何判断单体是否需要注册?
  根据REACH法规对聚合物的规定,聚合物本身不需注册,当聚合物中含有的单体或其他物质的重量百分数≥
2%,且该单体或其它物质未被供应链上游注册过,同时该物质的生产量或进口量≥1t/a,则该聚合物中含有的单
体或其它物质需要注册。因此,对进口欧盟的聚合物中以反应形式所含的单体,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需要注册。
  举例如下:
  例1:包含单体A、B、C和D的某聚合物进口到欧盟,该聚合物包含的单体含量如下:
  A:80%;B:15%;C:3.5%;D:1.5%
  该聚合物每年进口到欧盟的总量是50吨,因此这些单体每年进口到欧盟的吨位如下:
  A:0.8×50=40吨;B:0.15×50=7.5吨;C:0.035×50=1.75吨;D:0.015×50=0.75吨
  单体A、B和C的含量大于2%且每年的进口量大于1吨,因此需要注册。单体D因为每年的进口量小于1吨,
且含量小于2%,因此免于注册。
  例2:包含单体A、B、C和D的某共聚物进口到欧盟,该聚合物的单体含量如下:
  A:75%;B:21.5%;C:2%;D:1.5%
  该聚合物每年进口到欧盟的总量是70吨,因此这些单体每年进口到欧盟的吨位如下:
  A:0.75×70=52.5吨;B:0.215×70=15.05吨;C:0.02×70=1.4吨;D:0.015×70=1.05吨
  单体A、B和C的含量大于2%且每年的进口量大于1吨,因此需要注册。单体D尽管每年进口到欧盟的总量
大于1吨了,但是含量小于2%,因此免于注册。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单体?
  聚合物的生产商应该深入了解聚合物以及包含单体的配制品和其他产品的组成。聚合物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
确保在供应链上游以反应形式包含在内的单体和物质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
    利益相关方应该象对待分阶段物质一样来对待单体,对单体进行预注册、注册和加入物质信息交换论坛。
  单体不能被看作中间体;一般来说不要求对单体进行评估和授权;单体需要进行注册和测试,因为在市场中
的最终产品中是不含这些单体的,要提供详细的数据就比较困难。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  朱良伟)
  任何问题请联系zhuliangwei@chem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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