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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和限制22项“两高”化工技术进口
2007年47期 发行日期:2007-12-11
我国禁止和限制22项“两高”化工技术进口
  本刊讯  近日商务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11月22日起
正式实施。该目录中列出我国禁止和限制的22项“两高”化工技术进口,其中石油加工和化学原料、化学制品领
域的8项技术被禁止进口,14项技术被限制进口。
   此次商务部颁布的《目录》列入了进口后将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人和动植
物生命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技术126项,涵盖农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加工业等19个行业。其中,被列入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的共有16个领域的87项技术,其中
石化、化工领域被列入的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半再生重整技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低
温低压氨合成催化剂技术、苯酐生产技术、磷铵工艺、磷酸二铵生产技术、硫酸生产技术、氮磷钾生产工艺、颜料
生产技术、甲苯歧化工艺技术、芳烃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丁二烯DMF法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丙烯腈成套工艺技术、
二元酸工艺技术等13项技术。
  《目录》细化了控制要点和技术规格,更加规范化,更具操作性。列入《目录》的禁止类技术不允许进口,限
制类技术采取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实施对规范技术进口管理,提升引进技术的质量和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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