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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出口新关税方案1月1日起实行
2007年50期 发行日期:2008-01-03
我国进出口新关税方案1月1日起实行
    本刊讯  12月26日,财政部公布《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进口税率呈整体下降趋势。明年大部分成品油关
税税率将下调,包括汽油、柴油、轻柴油、石脑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从原先的2%~6%,统一下调至1%。
燃料油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则保持在3%。另外,原油进口仍施行零关税,而液化石油气(液化丙烷/液化丁烷)的进口
税率仍保持在5%。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
关税,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该方案将于2008
年1月1日起实行。
   为有效发挥关税在支持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贸易平衡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
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同时,进一步限制高
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木浆、焦炭、
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此外,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
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
   此轮调整主要针对国内市场紧缺的资源性产品,如汽油、柴油等,税率下调幅度很大,明显表现出国家鼓励进
口的态度。受国内成品油需求强劲的影响,我国近几年一直在削减进口关税,鼓励进口。 最近一次下调汽油、航
空煤油和柴油进口关税是2006年11月1日,当时将税率从5% 下调至2%。
   “目前资源类产品价格偏低已经形成了共识,国家欲调高资源类产品的使用成本的想法已经通过调高资源税等
方式来实现。通过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发出了明确的减缓贸易顺差、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的调控信号。”
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能源专家韩学功表示,在目前国际油价高启的情况下,进口关税税率下调其最明显的作用就是,可以减少企业
进口的成本,鼓励企业进口,尤其是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等需要承担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的国有企业起到一定的支
撑作用。
   此外,污染类产品如煤焦油出口关税将由10%上调至15%。氧化铝、精炼铜进口关税被免除,之前氧化铝和精
炼铜的关税分别是3%和2%。(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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