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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成立后的新问题
2007年49期 发行日期: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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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成立后的新问题
    本刊讯  12月19日,我国第一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后通过了国
家验收。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规模520万m3,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目
前该基地已全部储存原油。
  为加强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已于近期
正式成立,具体承担国家石油储备建设和管理任务。随着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建成投用,我国石油储备工作进
入了新的阶段。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的成立,意味着我国从此有了独立于石油企业的石油储备机构,或许可以将企业利益和国家
战略利益分开,通过石油储备中心直接落实战略石油储备的任务。不过,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的建立,也给我国石油
战略和市场管理提出了新问题,石油储备中心的管理面临着挑战。
  首先,石油储备中心应当有明确的职能,目前所公开的仅仅是该机构的宗旨,而对于机构的职能和角色定位还
不够清晰。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是否需要盈利,可动用资金的规模、来源等等,都与机构的职能密切相关,只有把国
家石油储备中心的职能界定清楚,才能更加有效的贯彻其宗旨。其次,石油储备中心的运行机制需要完善。石油储
备中心需要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任务,其中却蕴含着非常大的不确定因
素和风险。例如,什么时候应该进行收购,收购的规模多大、价格多高,收购的来源何处,这些问题都关系到石油
储备中心任务完成的质量。第三,石油储备中心人才需专门准备。
  因此,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只是第一步,中心工作职能的清晰、运行机制的完善和专业人才的准备,决定着
国家石油安全保障机制的效果。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在未来的运行中,可以依据以下两个原则,逐步进行探索。第一
个原则就是安全原则。在这个原则下,不仅是要保障石油的安全供应,也要保障国家石油储备资金的安全,避免国
家在石油储备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第二个原则就是市场化原则。以往国家对于石油市场的调节主要是通过行政手
段进行,但在市场全球化的今天,单纯行政手段已经不能适应。石油储备中心的运行也应当遵循市场原则,吸纳市
场化人才,采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用市场化的要求进行业绩考核。
  建立石油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然而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只
有在明晰的职能下,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营机制,利用高度专业化的团队进行管理,才能实现政府的石油保障目标。
否则,很可能在老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又产生许多新问题,从而违背机构成立的初衷。
  此外,预计舟山、黄岛、大连3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将在今、明两年陆续建成投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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