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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惑“限塑令”主要存在的四大问题
2008年22期 发行日期: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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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惑“限塑令”主要存在的四大问题
    本刊讯  自6月1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短短几天
时间里已有不少问题暴露出来,围绕群众反映较多的4个主要问题,有关专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一、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收费标准不统一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指出,《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规定价格不得
低于经营成本。同时,《办法》还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
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
账制度备查。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把“限塑令”引导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去。
    二、有些卖熟食的商家仍然在用塑料袋包装食品且不收费  
    尚明等专家指出,《办法》将塑料购物袋定义为,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
能的塑料袋。这里强调“提携功能”是为了将“购物袋”与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考虑提供的、用于装盛
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相区别,而后者不属于此《办法》规定的塑料购物袋范围。这与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8年4月16日发布的《塑料购物袋标准》的规定是一致的。
    三、某些农贸市场、水果店和小型商店对“限塑令”的执行并不理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等指出,《办法》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实施范围
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出售蔬菜、水果不使用统一标识的塑料袋,且继续免费提供是不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的。这些违规行为将是今后查处的重点。
    四、有观点认为,不把收费价格定在一个较高的标准就不会真正遏制塑料袋的使用,而且用收费的手段也不一
定就能根本治理白色污染  
    对此,专家指出,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引导、鼓励公众合理使用
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也的确
需要一个过程,为此应全面制定配套措施,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的真正实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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