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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民用工业2006年年度宣布按时完成
本刊讯 我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民用工业2006年年度宣布的资料收集、汇总、审核工作已于2007年
3月15日完成,并通过外交途径在《公约》规定的3月31日的时限前提交禁止化武组织。本次年度宣布和往年相
比,有两个主要特点:①2006年度达到《公约》宣布阈值的监控化学品企业总数比往年有所增加;②新版国家禁
化武数据采集和宣布系统首次实际应用于年度宣布。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第一个关于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和
无限期有效的国际条约。它的目标和宗旨是要彻底消除化学武器的危害,促进化学工业的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使
化学领域的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切化学武器,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为全面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义务,国务院设立了履约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依法对各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管理。公约生效8年来,中国作为缔约国和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行理事会成员国,积极参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该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
公约规定,按时提交了各类宣布资料;成功接受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数十次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均表明中国政
府和企业严格履行了公约义务。
链接:目前已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的共182个国家,已签署但尚未批准加入《公约》的有6个国
家,尚未签署《公约》的有7个国家,分别是安哥拉、朝鲜、埃及、伊拉克、黎巴嫩、索马里和阿拉伯叙利亚共和
国。(素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