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专栏
8 我集团在不同地点有多个分公司生产同一种产品,能否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预注册或注册?
答:不可以。同一个物质由一个集团公司的几个不同的分公司分别生产并出口到欧盟市场,这几个分公司都
有对这个物质注册的责任,需要单独进行预注册或注册。
同样的,跨国公司如果在欧盟共同体内部有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法人),即使这几个法律实体都生产同一
个物质,每一个法律实体都需要单独进行预注册或注册。
有跨国公司询问,如果欧洲的分公司对某物质注册了,是否中国的分公司就不需要对这种物质注册了呢,很
明显这也是不行的。
对于办事处来说,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实体(法人),因此没有注册义务。
对那些没有独立法律实体(法人)的生产工厂来说,也没有注册或预注册的责任。
预注册通过什么途径完成?
答:预注册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完成:
通过在线预注册,即在REACH-IT网页上直接输入(encoding)相关信息;
按照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要求的特定格式把预注册的文件准备好,然后在在线预注册上上传准备好的这个大的
预注册文件,通过这种方式提交预注册文件。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跨国公司或大集团来说,REACH-IT工具可以作为总公司或总部为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几个
不同的法律实体(法人)同时提交预注册文件。但是,即使使用这种功能,预注册对每一个法律实体来说仍然是
分别进行的。
另外,本刊26期的REACH专栏述明了企业进行预注册需要提交的信息,6月底出台的预注册指南文件要求,
除前述信息外还需要加上:企业是否愿意参与预-物质信息交换论坛(pre-SIEF)的讨论。因为预注册之后,为
了发起和进行讨论形成SIEF,便于企业交换信息和数据,REACH-IT将允许已经预注册的企业自愿加入该论坛。
预注册和联合提交的关系?
预注册不包括有关物质成分的信息。很多不同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对相同的物质进行预注册,REACH法规要求:
文本的第11条涉及的数据(或19条多注册人联合提交关于分离中间体的数据)需要联合提交,这适用于分阶段
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对分阶段物质来说,这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商和进口商,不管他们是否进行了预注册。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 朱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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