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物流专栏
您好,我公司拟涉足化学品进出口事务,想了解关于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一些分类,您能介绍一下吗?
在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中,化学品的危险性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是物理危害: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高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
和混合物、发火液体、发火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
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二是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吸入危险。
三是环境危害:主要危害水生环境。
涉及上述的27类物质中26类的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已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该系列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技术内容
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作了修改。具体标准号为GB 20576-2006 至 GB 20599-2006以及GB
20601-2006和 GB 20602-2006,其中《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吸入危险》标准还未发布。
栏目技术支持: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国家级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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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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