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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法规专栏
2009年3期 发行日期:2009-01-21
化学品法规专栏(72)
  GHS和REACH对分类和标签的规定(一)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的第一版已经于2003年出版。第一修订版于2005年出版,经
专家委员会修改于2006年对第一修改版修订后,GHS的第二修订版于2007年6月出版。
  由于欧盟在制定REACH法规时,GHS尚未定稿,因此,REACH没有采用GHS的分类与标签体系,未给出具体
的危险分类方法和制作标签的原则,但是在该法规附件Ⅰ(评估物质和准备化学品安全报告的一般规定)和附件
Ⅱ(安全数据表编写指南)中指出,依据67/548/EEC和1999/45/EC指令的要求对物质或配制品进行分类和标签。
  但由于GHS是联合国要求推行的,欧盟也要考虑与GHS的要求接轨。欧盟委员会在2007年6月25日提出适
应GHS的议案,要替代现有欧盟关于化学物质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指令67/548/EEC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
包装的指令1999/45/EC,以与REACH法规相补充。该议案需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批准,目前正在审议之中。
提出实行化学物质新的分类标准的最后期限是2010年12月,对混合物来说是2015年6月1日

    GHS对分类和标签的要求
  GHS关于标签的要求
    ● 信号词:表示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的单词,有“危险”、“警告”两个。
    ● 危险说明
    ● 安全说明
    ● 象形图
    ● 产品标识
    ● 供应商标识
  GHS关于化学品的危险分类
    GHS(2007年第二次修订版)中,化学品的危险性共分为27类,如爆炸物、易燃气体、吸入危险、危害水生
环境等。
    与REACH的区别:两者的具体分类标准不同,GHS的分类更细致。
                                               (下期待续)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朱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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