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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化工在挑战中寻求发展机遇
2007年38期 发行日期:2009-03-12
作者:王佩琳
磷化工在挑战中寻求发展机遇
□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王佩琳
产能分布集中
  目前我国有磷化工生产企业共有500余家,2006年总产能达到1300万t/a,产量850万t,已成为世界上最
主要的磷化工生产国。近年来,云、贵、川、鄂等磷资源大省充分利用磷、矿、电一体化的优势,大力发展磷化工,
特别是基础磷化工如黄磷、三聚磷酸钠、饲料磷酸氢钙发展更快。
  我国共有黄磷生产企业近130家,2006年产能达180万t/a,占世界黄磷总产能的80%左右。四个磷资源大省
总产能达176.5万t/a,占全国总产能的98%,其中云南省产能为95.6万t/a,占全国总产能的53%。
  2006年我国三聚磷酸钠产能达到220万t/a,产量为107万t,生产企业有40多家,其中湖北兴发集团、江苏
澄星磷化工集团、重庆川东磷化工公司、贵州宏福剑峰磷化工有限公司、宜宾天兰化工有限公司5个大型企业产量
达66.4万t,占全国总产量的62%以上。
  2006年我国饲料磷酸氢钙总产能达到400万t/a,产量220万t,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西南、中南和华东地区,
三地区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97%。其中四川省产能达到160万t/a,占国内总产能40%,主要生产企业有龙蟒集团、
川恒集团、新龙矿物质添加剂公司及宏达公司等。

市场环境严峻
    1.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高能耗产品的生产控制,实施了差别电价制度,最近发改委宣布立即停止执行14个省(市、
区)自行出台的对高能耗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产磷大省贵州、四川、湖北。黄磷属“两高一资”型产品,近
来国家针对黄磷生产正在制定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有《黄磷污染物排放标准》、《黄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黄磷清洁
生产指标体系》等,这些政策均为行业强制性标准,近期已通过了主管部门的评审,预计不久将会付诸实施。这些
政策将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授权协会组织编制《磷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标志着磷酸盐
行业将有自己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许多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政策,云南省从2005年起先后出台有关黄磷生产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强对黄磷产
业的管理,如《云南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关于推进黄磷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黄磷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关于暂停审批黄磷新建项目的紧急通知》等。湖北、贵州、四川省也先后对磷化工提出了相应的地方产业政策;
东部地区如江苏江阴市提出将不再新批准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
  国际上,2007年6月正式生效的欧盟REACH法规也将对包括磷化工产品在内的化学品出口产生严重的影响。
     2.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扬
  近年国内磷矿价格不断上涨,煤、油、焦炭、电价等能源类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也较大,磷化工生产用的基础
化工产品成本价格不断上扬。基础磷化工产品如黄磷、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饲料磷酸盐等的生产成本不断上
升,受终端用户制约,下游磷酸及磷酸盐产品价格难以实现平衡调整,基础磷化工产品受到挤压,一些小型企业难
以正常生产。
    3.下游市场收缩
    ①湿法磷酸替代热法磷酸,使黄磷消费量降低  国外热法磷酸已被湿法磷酸所取代,仅有少量高纯级产品采用
热法生产。国内湿法酸也已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如贵州宏福剑峰已大规模采用湿法酸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成
本有较大幅度下降。云南一些企业采用湿热结合生产磷酸盐也减少了黄磷的消耗,降低了生产成本。近期不少企业
正在或计划大规模建设湿法酸装置,特别是磷肥企业,只需增加湿法酸净化装置,即可实现工业级甚至食品级磷酸
生产。今后湿法酸取代热法酸的趋势将提速。另外,隧道窑法磷酸成功运行,将改变基础磷化工产品的生产模式,
使以黄磷为原料生产磷酸及磷酸盐产品的企业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②洗涤剂禁磷和限磷使三聚磷酸钠消费量走低 我国早在20世纪末就提出三河(海河、辽河、淮河)和三湖
(太湖、巢湖、滇池)地区限制或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禁磷和限磷的政策,使三聚磷
酸钠的国内消费量增速降低。预计今后国内洗涤剂用三聚磷酸钠消费量将继续降低。
  除此之外,我国磷化工产业还面临优质磷资源短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压力大、产业集中度与经营绩效
有待进一步提高、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基础磷化工产品产能
过剩、对出口依存度过高等问题。

发展建议
    1.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在企业内部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经营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污
染零排放。在产业集群的园区,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发展企业间产品的耦合共生,推进产业整合,实现废物的回收
和再利用。当前重点要做好黄磷尾气、磷渣、磷泥的有效利用和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氟气体及磷石膏的综
合利用。湖北兴发近年正是走了这样一条资源合理利用的发展道路。继续加强传统磷化工产品降低能耗水耗的改造,
如黄磷潜热利用应成为降低热法磷酸及磷化物生产成本的主要手段之一。要推广黄磷一步法生产聚磷酸盐及二步法
磷酸生产;磷酸二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联产磷酸一铵清洁工艺;磷酸二铵低位热能用于发电;磷酸—硅酸钠生
产磷酸钠盐、联产二氧化硅等技术。
    2.加强磷资源合理利用  磷矿采选要统一规划、限量开采,限制原矿及粗放型磷化工产品出口。支持大型磷
矿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磷化工,鼓励融资流向磷资源的勘探、开发;对特殊矿体要加强监控。加强扶植利用中低
品位磷矿直接生产磷化工产品力度,鼓励深加工、精细型、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如湖北三新磷化公司利用湖北中低
品位磷矿隧道窑法生产工业级磷酸已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 应全力支持、加速推广,短期内达到最大限度产业化
规模。
    3.加快精细产品开发  产品由传统单一规格向多规格、多用途、专用化发展,如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
磷酸二氢钾、磷酸氢钙等要由工业级向食品、医药、陶瓷、试剂、电子等不同规格的专用级产品转变;加快发展聚
磷酸铵、磷酸脲、聚磷酸盐、次磷酸盐等精细磷酸盐产品;构筑PCl3、P2S5、P2O5平台,发展有机磷(膦)产品
如各类阻燃剂、水处理剂、纺织油剂、塑料增塑阻燃剂、油品添加剂、农药、油田化学品等。
    4.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本
地区磷化工产业实际,认真研究对发展黄磷清洁化生产、湿法磷酸循环经济、中低品位磷矿利用、精细磷化工产品
等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案,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5.抓住国家出口政策调整契机 7月份国家对出口退税率的大调整是国家对产业政策发出的明确信号,将对我
国中长期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应借此机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进出
口贸易的均衡发展。出口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摸清国际市场行情,避免过去低价占领市场的局面,该提价的就要
提价,这样既可以提升中国产品的档次,又可以抵消退税率下调的影响;在出口策略上有所改变,包括与客户的谈
判方式、产品销售地的选择以及订单合同的长、短期限等;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创出自己的品牌和名牌,以此扩大
出口规模,增加国际市场占有率。
    6.发挥协会协调作用  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对磷化工行业影响较大,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目前正在与国家有关
部门联系,希望国家对磷化工产品出口采取鼓励与限制措施相结合的政策,达到优化磷化工出口产品结构的目的。
协会的意见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研究细分磷化工产品海关商品编码及海关分类认定标准,明确划分不同技术特征、
不同专业用途、不同规格的出口产品、类别。调整出口税收政策,按工业级、专用级、高纯级等不同级别产品,采
用取消或加征、保留适当出口退税、全面保留出口退税3个级别来区分工业级、食品级、医药级、陶瓷级、试剂级
及电子级各类产品,协会还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逐步对大宗出口产品如黄磷、磷酸、三聚磷酸钠、六偏
磷酸钠等的生产、出口建立资格认证制度,推动落实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遏制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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