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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
2009年12期 发行日期:2009-03-31
国务院公布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
    本刊讯  国务院3月23日公布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订本部门、本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有关
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意见”提出的部门分工,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
作;继续抓好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节能,继续推进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认真落实生态环
保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加强沙漠化、荒漠化治理;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
   同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电监会负责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
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
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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